重庆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日期:2022年03月31日 17:10作者:wyxk编辑:wyxk审核人:甘超、杨学云
重庆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1〕2号)及《教育部关于编报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21〕8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外国语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工作,负责制定外国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第三条 外国语学院实行差额复试。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
第二章 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
第四条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2),包含研究方向: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外国文学与比较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拟调剂20人,其中英语拟调剂 17-18人、日语拟调剂2-3人。
第三章 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第五条 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第六条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重庆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七条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总分达到367分,单科(满分100)达到56分,单科(满分>100)达到84分。
第八条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院外国语言文学(0502)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原则上统考科目应相同。英语考生第二外国语为日语、法语,日语考生第二外国语为英语、法语。
第四章 接收调剂原则
第九条 在符合接收调剂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综合考察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与我院调剂专业的一致性、考生初试总成绩、考生初试专业课成绩、考生学科背景等内容,择优选拔调剂。
第十条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遴选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英语专业四级优秀、八级良好及以上、CATTI证书,或雅思成绩6.5及以上、托福成绩90分以上的学生。
2.获得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全国口译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辩论比赛、写作比赛(省部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3.曾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考生。
4.荣获省部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考生。
第五章 调剂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 接收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十二条 第一批调剂开始、结束时间由外国语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批调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具体调剂时间按学校届时公布时间为准,根据择优选拔原则,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将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名单添加至复试通知发放备选库,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院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以后需要在12小时内确认,若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四条 申请调剂的考生,只能参加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中1个研究方向的复试,考生最终复试专业、研究方向以调剂系统中最先发送复试通知的调剂志愿为准。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以研究生院或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将在调剂结束后由校研究生院发布,请考生关注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重庆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
第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附:
(一)咨询电话
重庆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023-62652750
(二)监督与投诉电话
重庆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023-62789830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室 023-62652747
外 国 语 学 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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