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日期:2017年12月18日 11:20作者:编辑:办公室审核人:
一、校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七必须、两禁止”
【七必须】
1.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2.必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到下属单位、岗位、个人);
3.必须做到重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4.必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5.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面上检查每季度一次、重点部位每日巡查);
6.必须做到消防管理工作有安排部署、有记录备查;
7.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两禁止】
1.禁止乱搭乱建;
2.禁止擅自改变校舍功能性质的维修改造及装修。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八禁止、两必须”
【八禁止】
1.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2.禁止使用三无电器;
3.禁止使用电热毯、取暖器;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5.禁止使用蜡烛照明;
6.禁止在宿舍内烧煮食物;
7.禁止堆放易燃物;
8.禁止破坏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
【两必须】
2.燃点蚊香,必须远离易燃物。
三、办公场地消防安全“五禁止、三必须”
【五禁止】
1.禁止炒菜做饭;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3.禁止使用三无电器;
4.禁止集中堆放易燃物;
5.禁止使用除空调之外的取暖设备。
【三必须】
1.室内电线,必须穿管保护;
2.离开办公场地半天以上,必须关闭电器、切断电源;
3.必须明确楼栋和场地管理使用责任及责任人。
备注: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教授工作室、教研室、值班室等。
四、实验(试验)场地消防安全“六禁止、四必须”
【六禁止】
1.禁止锁闭防火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2.禁止违规使用、操作电器设施设备;
3.禁止违反规定购买、运输、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品;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5.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挪用室内消火栓;
6.禁止使用除空调之外的取暖设备。
【四必须】
1.墙体电线必须穿管保护;
2.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3.必须明确楼栋和场地管理、使用责任及责任人;
4.离开场地必须关闭电器、切断电源。
五、其它公共场地“七禁止、四必须”
【七禁止】
1.禁止锁闭防火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2.禁止违规使用、操作电器设施设备;
3.禁止在室内吸烟;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5.禁止在功能房、储藏间堆放易燃杂物;
6.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挪用室内消火栓;
7.禁止使用除空调之外的取暖设备。
【四必须】
1.墙体电线必须穿管保护;
2.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3.必须明确楼栋和场地管理、使用责任及责任人;
4.离开场地必须关闭电器、切断电源。
备注:包括教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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