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选派教师赴海外研修的通知
日期:2017年11月04日 11:46作者:编辑:李毅审核人:
各学院(部):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拓宽教师国际视野,着力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根据《重庆交通大学高端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交大〔2015〕53号》、《重庆交通大学青年教师国际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交大〔2015〕54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学校将选派一批教师赴海外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要求
1.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责任感;
2.在我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的优先派出;
4.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即参加过四川外国语大学出国英语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英语水平达到雅思6.0分、托福70分或同等水平(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外语条件可适当放宽);
5.原则上选派未参加过海外研修项目或没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
二、研修经费
研修经费由学校进行资助,资助经费以具体项目为准或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执行,具体资助和管理办法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三、研修类型
1.研修类型:学校公派访问学者或进行博士后研究;
2.研修国家:高等教育及科技发达国家;
3.研修大学:本学科领域国际排名比较靠前的著名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
4.研修方式:本人联系国外学校(研究机构)和导师并取得正式邀请函(录用通知),或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研修项目(人数能达到规定要求)。研修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四、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选派条件的专任教师提出申请,填写研修报名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
2.单位推荐。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审批。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工作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初步确定研修名单。
4.签约派出。经学校批准后签约派出。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应统筹安排,把教师海外研修列入本单位教师整体培养计划之中,在不影响本单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目的、有步骤地选拔和推荐优秀人选进行培养;
2.海外研修项目及内容应与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确保研修质量;
3.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教师海外研修回国后能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7年11月10日(周五)下午5:00前,请各学院(部)将《2017年重庆交通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汇总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17年重庆交通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报名表》等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明德楼A栋418室)。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邱老师
联系电话: 62652439 E-mail: 409347523@qq.com
附件1:《2017年重庆交通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17年重庆交通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报名表》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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