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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班长联合会工作制度

日期:2018年03月29日 00:00作者:admin编辑:审核人:


一、定期例会制度

1、每两周召开一次年级组组长级以上会议,对两周工作进行交流,并提出发现存在的关于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所表现出的问题。主席将情况收集整理,上交学院。

2、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请辅导员列席会议,就这一个月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表扬表现积极的班集体和干部,批评干事不得力的干部和表现差的班集体。

二、工作报告制度

1、每次重大活动以及开学初、期末,各组长应及时作出书面的汇报,上交主席,经主席审批后,报学院审批。

2、每次重大活动必须以策划书的形式,将整个活动的全过程进行阐述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提出解决方案,上报学院审批。

3、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请求解决意见。

4、每次例会、活动结束都应以书面形式对事件作出总结,上报学院。

5、每次干部任免名单应上报学院批准后,予以公示。

三、干部任免制度

1、以任人唯贤、精简高效为原则,以辅导员面试通过,报学院批准后任命。

2、坚持以学习态度及个人能力为任职标准,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3、干部因故辞职者,需向主席提交辞职申请书,并在例会上作出述职报告,经主席上报学院批准后,准予离职。

4、干部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学院、内部的各种制度,否则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

5、内部人员若有违反学校规定、学校给予处分(五种处分中的任何一种)或考试不及格者,应自觉向主席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将罢免。

6、经联合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将请示学院予以罢免。

四、干部考核制度

我们将采取积分制原则,每个干部开始的分为100分,通过平时的考评,通过加减,达到60分以下者,我们将罢免该干部。具体细则如下:

1、例会无故迟到、早退者,减3分。

2、例会无故缺席者,减6分。(例会15分钟后视为缺席)

3、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需提前向主席(或副主席)请假,交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案。

4、主席或各级干部在工作中不得徇私,一旦发现,给与减10分的处罚,达三次者直接罢免。

5、定期计划、总结不上交者,减5分。

6、在例会期间,作与会无关的事(发短信、说话等等)视情节严重性,给36 分的处罚。

7、安排任务没完成者,视情节严重性,给与3-5分的处罚。

8、活动无假缺席者,视情节严重性,给与3-5分的处罚。

9、对学风建设、班风建设提出建设意见者加5-7分。

10、各部门各级干部在月总结中表现优异者,加5-7分。

1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表现积极者,视情节而定,给与3-5分的奖励。

12、对学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学院可在评优评先中有优先权。

13、对于被罢免的干部,视其情节的严重性给与相关的处分。

14、本考核作为校、院评先评优工作的直接依据之一。

15、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将在学年末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外国语学院班长联合会

OO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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